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参考资料: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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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gǔ)文王,既右飨(xiǎng)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我:周武王自称。将:捧。享:献祭品。右:通“佑”,保佑。仪式:法度。刑:通“型”,效法。典:典章制度。靖:平定,治理。伊:语助词。嘏:福。一说通“假”,伟大。既:尽。右:助。朱熹《诗集传》则以为神灵“降而在祭牛羊之右”。飨:享用祭品。夙夜:早晚,指勤政。于时: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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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gǔ)文王,既右飨(xiǎng)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奉上祭品献神灵,祭品有牛还有羊,祈求上天佑周邦。效法文王的典章,日日谋求安四方。伟大文王英名扬,配祀上帝祭品享。我们早晚勤努力,遵循天道畏天威,才能保佑我周邦。
我:周武王自称。将:捧。享:献祭品。右:通“佑”,保佑。仪式:法度。刑:通“型”,效法。典:典章制度。靖:平定,治理。伊:语助词。嘏:福。一说通“假”,伟大。既:尽。右:助。朱熹《诗集传》则以为神灵“降而在祭牛羊之右”。飨:享用祭品。夙夜:早晚,指勤政。于时: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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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按传统说法,《诗经》是配乐舞的歌词,即诗乐舞三位一体。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但他撰《周大武乐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即认为《大武》六成有诗六篇。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与《大武》有关的诗为《武》、《酌》,又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数语,提及《大武》中诗有《武》、《赉》、《桓》。这样,六篇就确定了四篇。王国维又根据《周颂》末四篇的排列顺序,认为《般》诗为其中一篇。又据《礼记·祭统》“舞莫重于《武宿夜》”一语,推断还有一篇诗,其中有“宿夜”一词,“宿夜”即“夙夜”,他认为《昊天有成命》即《武宿夜》,当为《大武》之第一篇歌诗,以下依次为《武》、《酌》、《桓》、《赉》、《般》。后经冯沅君、陆侃如,尤其是高亨的详细考辨,断定《大武》第一篇当为《我将》(详见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一文),并重新排列了后四成歌诗的次序。于是,《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
《周颂·我将》诗始言奉献牺牲于天帝,祈求天帝保佑。据《乐记》,《大武》一成象征武王出征,周人出征,必先祭祀天帝,求得天帝的保佑,此诗的首三句说的就是这事。次言继承文王之遗志,以求“日靖四方”,也就是统一并安定天下。文王时代,伐犬戎,伐密须,伐耆,伐邘,伐崇,文王殁后,武王欲完成文王未竟事业,伐纣克商,追思文王创业之功,深觉当遵循文王行之有效的种种法典。末言夙夜“畏天之威”,是说自己日夜不忘天帝和文王之命,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早日安定天下。对武王而言,天命和文王之典是一致的,文王的遗志也就是“天威”(天命之威)。这就是此诗把祭祀文王和祷告上天合而为一的缘故。全诗自始至终,都用第一人称的口气,即周武王出兵之前向父亲的神灵和上帝陈述出兵的目的,并祈求保佑。其语言质朴,充满敬畏之情。
君子阳阳,左执簧(huáng),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指舞师。阳阳:洋洋得意。簧:古乐器名,竹制,似笙而大。我:舞师(君子)的同事。由房:为一种房中乐。一说由房即游放。只且(音居):语助词。
君子陶陶,左执翿(dào),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陶陶:和乐舒畅貌。翿(音道):歌舞所用道具,用五彩野鸡羽毛做成,扇形。由敖:当为舞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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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阳阳,左执簧(huáng),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舞师喜洋洋,左手握笙簧,右手招我奏“由房”。心里乐又爽!
君子:指舞师。阳阳:洋洋得意。簧:古乐器名,竹制,似笙而大。我:舞师(君子)的同事。由房:为一种房中乐。一说由房即游放。只且(音居):语助词。
君子陶陶,左执翿(dào),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舞师乐陶陶,左手摇羽毛,右手招我奏“由敖”。快乐真不少!
陶陶:和乐舒畅貌。翿(音道):歌舞所用道具,用五彩野鸡羽毛做成,扇形。由敖:当为舞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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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