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
有子:孔子的弟子有若。问,当作“闻”(依《经典释文》) 丧:当官然后失去官职。参:曾子,名参,字子舆。然:确实,这样。有为言之:有所指而言,即“有所为言”。
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
斯:这。甚:很(“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是倒装强调)。桓司马:宋人,名魋tui(二声)。椁:读音为guo(三声),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靡:浪费,奢侈。愈:较好,胜过。南宫敬叔:鲁孟僖子之子仲孙阅,曾失位离开鲁国,返时载宝物朝见鲁君。反:同“返”。货:贿赂。
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制:立规定,定制度。之:到……去。申:申明。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
有子问曾子道:“在先生(孔子)那里听说过失去官职方面的事情吗?”(曾子)说:“听他说的是:‘希望丢官后赶快贫穷,希望死后赶快腐烂’。”有子说:“这不是君子说的话。”曾子说:“我(的确是)从先生(孔子)那听来的。”有子又说:“这不是君子说的话。”曾子说:“我是和子游一起听见这话的。”有子说:“的确(说过)。但先生这样说肯定是有原因的。”
有子:孔子的弟子有若。问,当作“闻”(依《经典释文》) 丧:当官然后失去官职。参:曾子,名参,字子舆。然:确实,这样。有为言之:有所指而言,即“有所为言”。
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
曾子将这话告诉子游。子游说:“有子说话很象先生啊!那时先生住在宋国,看见桓司马给自己做石椁,三年还没完成。先生说:‘像这样奢靡,(人)不如死了赶快腐烂掉越快越好啊。’希望(人)死了赶快腐烂,是针对桓司马而说的。 南宫敬叔(他原来失去官职,离开了鲁国)回国,必定带上宝物朝见国王。先生说:‘像这样对待钱财(行贿),丢掉官职(以后)不如赶紧贫穷越快越好啊。’希望丢掉官职以后迅速贫穷,是针对敬叔说的啊。”
斯:这。甚:很(“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是倒装强调)。桓司马:宋人,名魋tui(二声)。椁:读音为guo(三声),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靡:浪费,奢侈。愈:较好,胜过。南宫敬叔:鲁孟僖子之子仲孙阅,曾失位离开鲁国,返时载宝物朝见鲁君。反:同“返”。货:贿赂。
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曾子将子游的话告诉有子。有子说:“是啊。我就说了不是先生的话吗。”曾子说:“您怎么知道的呢?”有子说:“先生给中都制定的礼法中有:棺材(板)四寸,椁(板)五寸。依据这知道(先生)不希望(人死后)迅速腐烂啊。从前先生失去鲁国司寇的官职时,打算前往楚国,就先让子夏去(打听),又让冉有去申明(自己的想法)。依据这知道(先生)不希望(失去官职后)迅速贫穷。”
制:立规定,定制度。之:到……去。申:申明。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参考资料: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参考资料: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
越王勾践退守到会稽山上,向三军下令说:"凡是我父辈兄弟和黎民百姓,只要有能够帮助我出谋划策打败吴国的,我将和他共同管理越国的政事。"大夫文种进见回答说:"我听说,商人夏天的时候就准备皮货,冬天的时候就准备细葛布。天旱的时候就准备船,有大水的时候就准备车辆,就是打算在缺少这些东西的时候派上用场。即使没有被四邻侵扰的时候,然而谋臣与武士,不可不选拔出来供养他们。就像蓑笠一样,雨已经下来了,肯定要到处找。现在君王您已经退守到会稽山上了,然后才寻求出谋划策的大臣,恐怕太迟了吧?"勾践说:"如果能够让我听听您的高见,又有什么晚的呢?"于是就拉着文种的手,跟他在一起商量。终于使文种去吴国议和。
遂使之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乏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大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国之罪为不可赦也,将焚宗庙,系妻孥,沈金玉于江;有带甲五千人,将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带甲万人事君也,无乃即伤君王之所爱乎?与其杀是人也,宁其得此国也,其孰利乎?”
随后,越王就派文种到吴国去求和。文种对吴王说:"我们越国派不出有本领的人,就派了我这样无能的臣子,我不敢直接对您大王说,我私自同您手下的臣子说:我们越王的军队,不值得屈辱大王再来讨伐了,越王愿意把金玉及子女,奉献给大王,以酬谢大王的辱临。并请允许把越王的女儿嫁给您作为婢妾,大夫的女儿嫁给吴国大夫作为婢妾,士的女儿嫁给吴国士作为婢妾,越国的珍宝也全部带来;越王将率领全国的人,编入大王的军队,一切听从大王的指挥。如果大王您认为越王的过错不能宽容,那么我们将烧毁宗庙,把妻子儿女捆绑起来,连同金玉一起投到江里,然后再带领现在仅有的五千人同吴国决一死战,那时一人就必定能抵两人用,这就等于是拿一万人的军队来对付您大王了,结果不免会使越国百姓和财物都遭到损失,岂不影响到大王加爱于越国的仁慈恻隐之心了吗?是情愿杀了越国所有的人,还是不花力气得到越国,请大王衡量一下,哪种有利呢?"
夫差将欲听,与之成。子胥谏曰:“不可!夫吴之与越也,仇讎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员闻之:陆人居陆,水人居水,夫上党之国,我攻而胜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夫越国,吾攻而胜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灭之!失此利也,虽悔之,必无及已。
夫差想听取文种的建议,与越国和好。吴国大夫伍子胥进谏说:"不行!吴国与越国,是世代的仇敌,经常打仗;外有三条江水环绕,老百姓没有地方迁移。有吴国就没有越国,有越国就没有吴国。这种局面将不可改变。我听说,住在陆地上的人习惯于住在陆地上,依水而居的人习惯于住在水旁。中原各国,即使我们主动进攻,把他们打败了,我们也不能长期住在那里,也不习惯乘坐他们的车子;而越国,我们主动进攻,把他们打败了,我们就能长期住在那里,也能乘坐他们的船。这是消灭越国的有利时机,千万不可失去。大王您一定要消灭越国!如果您失去这个有利的时机,以后后悔也来不及了。"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嚭谏曰:“嚭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越国人把八个美女打扮好,送给吴国的太宰,对他说:"您如果能够让吴王赦免了我们越国的罪行,还有更漂亮的美人会送给您。"太宰就向吴王夫差进谏说:"我听说,古代讨伐一个国家,对方认输也就行了;现在越国已经认输了,您还想要求什么呢?"吴王夫差就与越国订立了盟约而后让文种离开。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寡人请更。”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吊有忧,贺有喜;送往者,迎来者;去民之所恶,补民之不足。然后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
勾践对国人说道:"我不知自己的力量不够,与吴国这样的大国作对,导致老百姓流离失所,横尸原野,这是我的罪过。我请求你们允许改变治国政策。"于是埋葬已经死去的人,慰问受伤的人,供养活着的人;谁家有忧就去慰问,谁家有喜事就去祝贺;欢送要远出的人民,欢迎回家的人民;除去人民讨厌的,补充人民缺乏的。然后恭卑地服侍夫差,派三百个士做吴王的仆人。勾践自己还亲自为夫差充当马前卒。
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北至于御儿,东至于鄞,西至于姑蔑,广运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哺(有的哺为“饣”偏旁)也,无不歠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勾践的地盘,南到句无,北到御儿,东到鄞,西到姑蔑,土地面积长宽达百里。又招集他的父辈兄弟和他的兄弟发誓说:"我听说,古代贤明的国君,四方的老百姓都来归附他,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现在我无能,将率领你们夫妇们繁衍生息。"于是下令:青壮年不准娶老年妇人,老年不能娶青壮年的妻子;女孩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她的父母有罪;男子二十岁还不娶妻生子,他的父母同样有罪。快要分娩的人要报告,公家派医生守护。生下男孩,公家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下女孩,公家奖励两壶酒,一头猪;生三胞胎,公家给配备一名乳母;生双胞胎,公家发给吃的。嫡长子死了,减免三年的赋税;庶子(妾所生的孩子)死了,减免三个月的赋税:埋葬的时候还一定要哭泣,就像自己的亲儿子(死了)一样。还下令老而无妻的人、寡妇、患病的人、贫苦和重病的人,由公家出钱供养教育他们的子女。那些明智理之士,把他的住宅打扫清洁,给他们穿漂亮的衣服,让他们吃饱饭,而切磋磨砺义理。前来投奔四方之士,一定在庙堂上举行宴享,以示尊重。勾践亲自用船载来稻谷和肉。越国的流浪儿童,没有不供给饮食的,没有不给水喝的:一定要问他叫什么名字。不是自己亲自耕种所得的就不吃,不是他的夫人亲自织的布就不穿。这样连续十年,国家不收赋税,老百姓都存有足够三年吃的粮食。
国之父兄请曰:“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勾践辞曰:“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与知耻?请姑无庸战。”父兄又请曰:“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请复战!”勾践既许之,乃致其众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耻也,而患其众之不足也。今寡人将助天灭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进则思赏,退则思刑;如此,则有常赏。进不用命,退则无耻;如此,则有常刑。”
越国的父老兄弟都请求说:“从前吴王夫差让我们的国君在各诸侯国面前丢尽了脸;现在越国也已经克制够了,请允许我们为您报仇。”勾践就推辞说:“从前打败的那一仗,不是你们的罪过,是我的罪过。像我这样的人,哪里还知道什么是耻辱?请暂时不用打仗了。”父老兄弟又请求说:“越国全国上下,爱戴国君您,就像爱自己的父母一样。儿子想着为父母报仇,做臣下的想着为国君报仇,难道还有敢不尽力的人吗?请求再打一仗!"勾践就答应了,于是招来大家宣誓,说:"我听说古代贤明的国君,不担心自己的人力不够用,担心的是自己缺少羞耻之心。现在夫差那边穿着水犀皮制成铠甲的士卒有十万三千人,不担心自己缺乏羞耻之心,却担心他的士兵数量不够多。现在我将帮上天消灭他。我不赞成个人逞能的匹夫之勇,希望大家同进同退。前进就想到将得到赏赐,后退则想到要受到惩罚;像这样,就有合于国家规定的赏赐。前进时不服从命令,后退时没有羞耻之心;像这样,就会受到合于国家规定的刑罚。”
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是故败吴于囿,又败之于没,又郊败之。
伐吴行动果断开始了,越国的老百姓都互相鼓励。父亲劝勉儿子,兄长勉励弟弟,妇女鼓励丈夫,说:"为什么这样恩惠的君王,而可以不为他战死呢?"因此在笠泽打败了吴国,又在没(古地名,在苏州附近)再次打败了吴国,又在吴国郊外再次打败它。于是越国就灭掉了吴国。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勾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夫差求和说:“我的军队,不值得屈辱您讨伐了。请允许我把财宝、美女进献给您来慰劳您的辱临。”勾践回答说: “过去上天把越国赐予吴国,可是吴国不要;现在上天又把吴国赐予了越国,越国难道可以不听从天命,却听从您的指令吗?请允许我送你到甬江句章的东边,彼此以后仍像两个国君一样。”夫差回答说:“从礼节上说,我已先有小惠于越国(另一版本为:我比您年长一点),你如果不忘周室,给我们吴国一小块立足之地,这也是我所希望的。你如果说:‘我将会灭了你的国家,毁了你的宗庙’,我只有请求一死,我还有什么脸面来面对天下人呢?越君你只管进入吴国居住吧。”越国就此灭了吴国。
《勾践灭吴》记述的是春秋末期吴越争战的著名历史事件。越王勾践在与吴王夫差的战争中被击败后,以各种屈辱的条件向吴国求和。夫差没有听从伍子胥的忠告,却听信了被越国贿赂的太宰豁的谗言,准许了越国的求和,使勾践获得了喘息的机会。勾践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在经过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长期准备之后,率领军队进攻吴国,吴国因此而亡。
文章一落笔直写勾践。勾践失败后,正率五千残兵退守于会稽山上。这时的他,是一位失败后痛定思痛、盼望雪耻复国的君主。全文分三部分,紧紧围绕勾践誓雪国耻这一主要的性格特征展开描写。首先写勾践同吴国求和,突出了他痛下决心、希望东山再起的一面。其次,写勾践为打败吴国所进行的多方面的准备。最后,写勾践出征灭吴,一举获胜。作者虽从请战开始,但重点依然落到勾践雪耻复仇这一点上。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于:去,往。宜:和顺、亲善。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蕡: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
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蓁: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参考资料: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嫁过门,夫妻美满又和顺。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于:去,往。宜:和顺、亲善。
桃之夭夭,有蕡(fén)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花怒放千万朵,硕果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嫁过门,早生贵子后嗣旺。
蕡: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
桃之夭夭,其叶蓁(zhēn)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怒放千万朵,桃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嫁过门,齐心协手家和睦。
蓁: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参考资料: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面带娇羞,目光躲闪,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在夭夭桃实、灼灼花枝的衬托下,人若桃花,两相辉映,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