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无衣
题玄武禅师屋壁(屋在中江大雄山) 〔先秦〕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
注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61-263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57-259
译文注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61-263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57-259
赏析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注释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
同仇:共同对敌。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
行:往。
赏析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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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弈
咏菊〔先秦〕
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译文
注释
弈(yì)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huì)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hú)将至,思援弓缴(zhuó)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弈秋:弈:下棋。(围棋)秋,人名,因他善于下棋,所以称为弈秋。通国:全国。通:全。之:的。善:善于,擅长。使:让。诲:教导。其:其中。惟弈秋之为听:只听弈秋(的教导)。虽听之:虽然在听讲。以为:认为,觉得。鸿鹄:大雁和天鹅。援:引,拉。将至:将要到来。思:想。弓缴:弓箭。缴:古时指带有丝绳的箭。之:代词,这里指鸿鹄。虽与之俱学:虽然这个人和那个专心致志的人在一起学习。弗若之矣:成绩却不如另外一个人。为是其智弗若与:因为他的智力比别人差吗?曰:说。非然也:不是这样的。矣:了。弗:不如。
译文注释
弈(yì)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huì)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hú)将至,思援弓缴(zhuó)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弈秋是全国最擅长下围棋的人。让弈秋教导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的学习,只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人虽然也在听弈秋的教导,却一心以为有大雁和天鹅要飞来,想要拉弓箭将它射下来。虽然他们二人一起学习下棋,但后者的棋艺不如前者好。难道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前一个人吗?说:不是这样的。
弈秋:弈:下棋。(围棋)秋,人名,因他善于下棋,所以称为弈秋。通国:全国。通:全。之:的。善:善于,擅长。使:让。诲:教导。其:其中。惟弈秋之为听:只听弈秋(的教导)。虽听之:虽然在听讲。以为:认为,觉得。鸿鹄:大雁和天鹅。援:引,拉。将至:将要到来。思:想。弓缴:弓箭。缴:古时指带有丝绳的箭。之:代词,这里指鸿鹄。虽与之俱学:虽然这个人和那个专心致志的人在一起学习。弗若之矣:成绩却不如另外一个人。为是其智弗若与:因为他的智力比别人差吗?曰:说。非然也:不是这样的。矣:了。弗:不如。
赏析
弈秋是第一个史上有记载的的围棋专业棋手,也是史上第一个有记载的从事教育的围棋名人。关于弈秋的姓名,清代学者焦循《孟子正义》里作有说明:古之以技传者,每称之为名,如医和、卜徒父是也。此名弈秋,故知秋为其名,因通国皆谓之善弈,故以弈加名称之。
弈秋是幸运的,春秋战国延续五百年,他是留下名字的唯一的一位围棋手,也是我们所知的第一位棋手。
围棋见于我国史籍最早的记载,是春秋时期,至今已有二千六七百年的历史了。弈秋是见于史籍记载的第一位棋手,而且是位“通国之善弈者”。关于他的记载,最早见于《孟子》。由此推测,弈秋可能是与孟子同时代的人,也可能稍早一些,由此也可以推测他大约生活在战国初期。出现弈秋这样的高手,说明当时围棋已相当普及,可以肯定,像弈秋这样的国手不只一人。
孟子称弈秋为“通国之善弈者”。所赞通国善弈,虽未明定专称,已类似后代所称国手,并成为象征性名词。后世称某高手为“当代弈秋”者,即意味着其水平与国手相当。弈秋是当时诸侯列国都知晓的国手,棋艺高超,《弈旦评》推崇他为国棋“鼻祖”。
由于弈秋棋术高明,当时就有很多年青人想拜他力师。弈秋收下了两个学生。一个学生诚心学艺,听先生讲课从不敢怠慢,十分专心。另一个学生大概只图弈秋的名气,虽拜在门下,并不下功夫。弈秋讲棋时,他心不在焉,探头探脑地朝窗外看,想着鸿鹄(天鹅)什么时候才能飞来。飞来了,好张弓搭箭射两下试试。两个学生同在学棋,同拜一个师,前者学有所成,后者未能领悟棋艺。学棋要专心,下棋也得如此,即使是弈秋这样的大师,偶然分心也不行。有一日,弈秋正在下棋,一位吹笙的人从旁边路过。悠悠的笙乐,飘飘忽忽的,如从云中撒下。弈秋一时走了神,侧着身子倾心聆听。此时,正是棋下到决定胜负的时候,笙突然不响了,吹笙人探身向弈秋请教围棋之道,弈秋竟不知如何对答。不是弈秋不明围棋奥秘,而是他的注意力此刻不在棋上。
这两则小故事都记载在史书上。人们把它记下来,大概是想告诫后人们,专心致志是下好围棋的先决条件,做事情要一心一意。
干旄
赠圆上人〔先秦〕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之?孑孑干旌,在浚之城。素丝祝之,良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译文
注释
孑孑干旄(máo),在浚(xùn)之郊。素丝纰(pí)之,良马四之。彼姝(shū)者子,何以畀(bì)之?
鄘(yōng):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干旄:以牦牛尾饰旗杆,树于车后,以状威仪。干,通“竿”“杆”。旄,同“牦”,牦牛尾。浚:卫国城邑,故址在今河南浚县。素丝:白丝,一说束帛。纰:连缀,束丝之法。在衣冠或旗帜上镶边。良马四之:这里指四匹马为聘礼。下文“五之”“六之”用法相同。彼:那。姝:美好。一说顺从貌。子:贤者。畀:给,予。
孑(jié)孑干旟(yú),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孑孑:旗帜高举的样子。旟:画有鹰雕纹饰的旗帜。都:古时地方的区域名。下邑,近城。组:编织,束丝之法。予:给予。
孑孑干旌(jīng),在浚之城。素丝祝之,良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gǔ)之?
旌:旗的一种。挂牦牛尾于竿头,下有五彩鸟羽。祝:“属”的假借字,编连缝合。一说厚积之状。告:作名词用,忠言也。一说同“予”。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02-104
2、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05-106
译文注释
孑孑干旄(máo),在浚(xùn)之郊。素丝纰(pí)之,良马四之。彼姝(shū)者子,何以畀(bì)之?
牛尾之旗高高飘,人马来到浚邑郊。素丝束束理分明,良马四匹礼不轻。那位忠顺的贤士,你用什么来回敬?
鄘(yōng):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干旄:以牦牛尾饰旗杆,树于车后,以状威仪。干,通“竿”“杆”。旄,同“牦”,牦牛尾。浚:卫国城邑,故址在今河南浚县。素丝:白丝,一说束帛。纰:连缀,束丝之法。在衣冠或旗帜上镶边。良马四之:这里指四匹马为聘礼。下文“五之”“六之”用法相同。彼:那。姝:美好。一说顺从貌。子:贤者。畀:给,予。
孑(jié)孑干旟(yú),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鹰纹大旗高高飘,人马来到浚近郊。束帛层层堆得好,良马五匹选得妙。那位忠顺的贤士,你用什么来回报?
孑孑:旗帜高举的样子。旟:画有鹰雕纹饰的旗帜。都:古时地方的区域名。下邑,近城。组:编织,束丝之法。予:给予。
孑孑干旌(jīng),在浚之城。素丝祝之,良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gǔ)之?
鸟羽旗帜高高飘,人马来到浚城郊。束帛捆捆堆得好,良马六匹真不少。那位忠顺的贤士,有何良策来回报?
旌:旗的一种。挂牦牛尾于竿头,下有五彩鸟羽。祝:“属”的假借字,编连缝合。一说厚积之状。告:作名词用,忠言也。一说同“予”。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02-104
2、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05-106
赏析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
渭阳
读史〔先秦〕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译文
注释
我送舅氏,曰至渭(wèi)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
曰:发语词。路车:古代诸侯乘坐的车。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qióng)瑰(guī)玉佩。
悠悠:思绪长久。我思:自己思念舅舅。一说送舅舅时,联想到自己的母亲。琼瑰:玉一类美石。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63-264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59-260
译文注释
我送舅氏,曰至渭(wèi)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
我送舅舅归国去,转眼来到渭之阳。什么礼物送给他?一辆大车四马黄。
曰:发语词。路车:古代诸侯乘坐的车。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qióng)瑰(guī)玉佩。
我送舅舅归国去,思绪悠悠想娘亲。什么礼物送给他?美玉饰品表我心。
悠悠:思绪长久。我思:自己思念舅舅。一说送舅舅时,联想到自己的母亲。琼瑰:玉一类美石。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63-264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59-260
赏析
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